为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中共凉山州纪委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拟考调中共凉山州纪委派驻州直部门纪检组工作人员10名。
正式考调人员确定后,根据个人学历、经历等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派驻机构。
二、考调对象
1.全州范围符合考调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
2.驻村第一书记可以参加考调,但考调后仍要继续担任第一书记至任期结束。
3.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暂不参加考调。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全日制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法学类、经济学类、计算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毕业。
3.中共正式党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5.有纪检、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6.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7.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参公管理人员转任公务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报考者需本人到州纪委组织部(407室)报名,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需携带材料
(1)县市组织人事部门或州直部门党组(党委)签署意见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份,贴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编制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4)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5)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7)党员证明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领取准考证:2018年4月20日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州纪委组织部(407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5.笔试开考比例为5:1。州纪委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达不到5:1的,经组织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考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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