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巴中定向乡镇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公告

2018-06-21 20:22:46   来源:巴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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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有关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公告》要求,资格复审人员依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拟录用名额的3倍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本人的职位排名已通过巴中市人事考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rlzyshbzj.cnbz.gov.cn:8080/)点对点予以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6月26日之前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827-3336211)取得联系,若因考生通讯不畅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8:30—12:00

地点: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白云台市政中心11楼19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参加笔试时所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川省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需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优秀村干部、优秀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盖工作所在地乡镇党委鲜章;优秀工人须盖所在企业鲜章)。优秀村干部由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工作所在地县(区)委组织部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优秀工人农民依次由所在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党支部、企业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服务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大学生村官由服务地县(市、区)组织部或人社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一律由县(市、区)人社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其中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二胎及以上的,须出具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生育第二胎及以上的证件或县(市、区)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的书面证明,若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对伪造证件(证明)等情节严重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报考者,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截至2018年3月21日,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现在职的文件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证书原件(仅限截止到2018年3月21日,年龄超过35周岁且未超过45周岁的报考对象)。

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报考者,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符合优秀工人条件的报考者需提交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截至2018年3月21日,未在我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或工作不满3年的一律不得报考。

2、符合优秀农民条件的报考者需提交由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党支部出具的在我省境内从事农林牧渔等一线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3、近5年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者,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与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证明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

2、已聘用为国有企业正式在岗人员的须出具现单位准许报考的书面证明,已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的须出具现单位和县(市、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准许报考的书面证明。截止2018年3月21日,已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3、特岗教师已转聘为正式教师的,须出具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信息表》中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可不另附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提交相关资料,他人不得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相符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不符的,相关证件照片与本人不相符的,资格审查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发给《面试通知书》。首轮资格复审结束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达到所报职位拟录用名额3倍的,该职位不再递补;未达到3倍且有可递补人员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未进入首轮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待递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做好6月29日下午随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准备。

列入首轮资格复审和被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视为考生自行放弃,其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面试事项

(一)面试将于2018年7月7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届时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若电话号码有变化,请及时反馈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若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通知体检,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体检

1、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并通知考生本人(时间待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 并按体检规定向医院方缴纳体检费。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2、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注意休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24:00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需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若有疑问,请与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827-3336211。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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