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市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9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到市直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报名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
3.符合《岗位表》要求的招聘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分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有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于2018年6月2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到巴中市教育局6楼609房间现场报名。
(一)填报信息
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选聘岗位、条件及有关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名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表格
报名者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个人报考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信息表》内容,对报名者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考核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以试讲和回答规定问题的方式进行,总分以100分计,时间15分钟以内。其中试讲时间10分钟内,范围为所报岗位涉及到的学科学段;回答规定问题时间5分钟内,范围为专业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等。(巴中中学高中音乐岗位试讲时间为10分钟内,另5分钟为才艺特长展示,考室内备有电子钢琴,如需其他器具请考生自备)。备课时间为15分钟。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巴中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80分<含80分>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若同一岗位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巴中市教育局办公楼609房间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八、政审考察
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对进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拟聘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作为拟聘对象。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应聘者到用人单位竞争上岗,确定岗位等级并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
请报名者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市教育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二、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27-5813636
监督电话:
巴中市教育局0827-5260311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7-5269672
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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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的公告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巴中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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