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入围眉山市2018年度选调职位考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眉山市职位已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和递补人员。已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和调剂递补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月4日(星期一)9:30-11:30,14:30-17:30
地点:眉山市委党校306教室(东坡区文安路东二段)
(三)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资格复审要求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1.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由学校、院(系)出具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证明材料,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校级及以上“青马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国家奖学金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青马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不限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和担任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正副职一学年以上的不限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7)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生代理 | 支付方式 | 网站地图 | 手机页面 | 友情链接
Copyright©1999-2018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10218183号 京ICP证161188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59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