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巴山优才计划”,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持续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推巴中建设发展,根据《巴中市公开引进“高精尖缺”专业人才暂行办法》(巴委办〔2017〕7号)精神,巴中市计划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人才245名。
一、引进计划
市级单位38名,巴州区26名,恩阳区16名,南江县32名,通江县79名,平昌县53名,经开区1名。具体引进岗位和要求请登录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查询(附件1)。
二、引进对象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引进岗位公告中的具体要求和其它要求。
(二)具体要求:
1. 高层次人才: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简称A类);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简称B类)。
2. 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简称C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或省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明文规定的其他紧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简称D类);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简称G类)。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条件见附件1。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
三、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1日至5月18日上午9: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实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请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或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bz.hrss.gov.cn)下载填写《四川省巴中市2018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岗位其他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其中必须明确“无影响如期毕业的违纪违规等情况”)电子资料发至指定邮箱。相关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市级单位的发至:bzsrcyj@163.com 咨询电话:0827-5286056;
报考巴州区的发至:bzqrcyj@163.com 咨询电话:0827-5225256;
报考恩阳区的发至:eyqrcyj@163.com咨询电话:0827-3368118;
报考南江县的发至:njxwrcb@sina.com咨询电话:0827-8227269;
报考通江县的发至:tjxrcyj@163.com咨询电话:0827-7231971;
报考平昌县的发至:pcxrcyj@163.com咨询电话:0827-6339965。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巴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后,市级单位报名人员由市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各区县单位报名人员由各区县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市委人才办在报名截止2个工作日内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凡对报名及资格初审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在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市、区县委人才办咨询,市、区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答复。区县需要更正的,由各区县委人才办书面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二)开考岗位及名额。市委人才办于资格复审前统一公告开考岗位及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3:1的,该岗位计划引进数为开考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3:1同比例调减引进计划。仅有A、B类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考的岗位,开考名额不受报考人数和比例限制,详见公告。
(三)资格复审。考试考核时间的前一天9:00—12:00,分别由市、区县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四川省巴中市2018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开考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随即领取本人准考证并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参加考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四)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考试和考核
(一)面谈。同一岗位凡有资格初审合格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的,由用人单位采取面对面会谈等现场答辩方式对其进行直接考核。然后视岗位空缺情况,再对其他人选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二)笔试。“引进对象涉及G类人员的”“用人单位要求进行业务技能测试的”“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引进计划5倍以上的”,其开考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综合素质测试或业务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依据笔试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只有B类、C类、D类人员报考(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政策)且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超过引进计划5倍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
(四)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
1.不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谈或面试成绩;
2.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考核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考核组最低成绩分数线(同一考核组形成竞争态势岗位未进入首轮体检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下同)。同一岗位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加试确定。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在市委人才办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人选资格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审查。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递补的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所在考核组最低成绩分数线。同一岗位拟递补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加试确定。
(四)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七、公示和引进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名单。对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一)试用期与正式聘用。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包括在服务期限内。
(二)职级待遇与安家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专科毕业生,可以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七、八、九、十级职员岗位,执行对应的职级待遇,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可按规定分别聘用到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同级财政给予新引进的正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万元、副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三)管理服务与激励。引进人才的管理服务激励,按《巴中市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暂行办法》(巴委办〔2015〕59号)与《关于实施“巴山优才计划”的意见》(巴委发〔2017〕10号)相关规定落实。
九、信息和咨询
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5286056。
点此下载>>>>>
原标题:巴中市2018年公开引进人才公告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办
2018年5月2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生代理 | 支付方式 | 网站地图 | 手机页面 | 友情链接
Copyright©1999-2018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10218183号 京ICP证161188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59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