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宜宾屏山县补充招考驻村专职脱贫攻坚助理员87人公告(2)

2018-04-16 12:19:49   来源:三江人才网    点击:

四、体检、选岗、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是否为中共党员、学历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选岗

体检合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是否为中共党员、学历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依次优先确定选岗顺序。

(三)考察

由驻村地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进行考察。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是否为中共党员、学历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进行递补。

(五)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驻村所在乡镇政府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人员聘用期限为两周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聘期内违反相关工作管理规定的,由驻村所在乡镇政府予以解聘。两年期满合同终止,进入人才市场自谋职业。

(三)薪酬待遇。高中学历(职高、中专):2200元/月(中共党员放宽至初中学历的参照本档次待遇执行),专科学历:2600元/月,本科学历:3000元/月(均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每月发放到卡工资的80%,其余20%作为绩效,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参照《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生活工作保障的通知》(宜组通〔2015〕133号)文件精神,根据实际驻村天数发放50元/天的伙食补助,差旅费按驻村地所在乡镇相关规定执行,不再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和其它各类经费。

(四)社会保险。驻村脱贫攻坚助理员在工作地乡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聘用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第二年可享受5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照发。

(六)合同期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它就业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700211。

七、本公告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屏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八、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原标题:屏山县关于2018年公开补充招考驻村专职脱贫攻坚助理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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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屏山县公开补充招考驻村专职脱贫攻坚助理员报名信息表.docx

2018年屏山县公开补充招考社会保险详情表.doc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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