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
考场面试报到、资格确认时间为面试前一天下午14时至16时。具体安排见面试名单(附后)。
考生报到、资格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考生参加面试确认书;
2.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
3.已获得专科学历的毕业证或已获得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4. 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6.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报到、资格确认完毕后发放相关面试须知、签订保密协议和学历工龄认定承诺书。
二、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8年3月8日至3月10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见面试名单(附后)。
报到地点:成都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西外乡长沙路西四段1号,原铁路公安校);
乘车线路:可在成都市昭觉寺汽车站乘坐长途汽车直达广汉汽车站(距训练支队约6公里),到达后可乘坐6路公交车到铁路公安校站下车,或乘出租至成都铁路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原铁路公安校);也可在成都东火车站乘坐动车或高铁到广汉北火车站下车(距离训练支队约5公里),乘坐出租至成都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原铁路公安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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