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公务员面试:社会现象类综合分析解答三步骤

2018-03-02 09:38:15   来源:中公教育    点击:

面试的时候,大多数的同学都存在的同一个问题是:没话说。考生在考场上答题的时候对于题干的内容展不开,说不了几句就完了,致使我们的分数也不太乐观。如何在综合分析展开答,做到有话说呢?接下来中公教育专家就针对社会现象类的综合分析为大家提供可以展开的几个角度。

什么是社会现象?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现象或者某个事件,都称之为社会现象。一般情况下,社会想想都会反映一定的“问题”。这其中分为:积极类、消极类、辩证类。

社会现象类的综合分析在面试中的地位。国考面试中,综合分析占据半壁江山,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反映着考生所具备的各项能力。而社会现象类的综合分析更是集社会热点和分析能力为一体的直接表现。因此,至关重要。

首先,明确作答思路。在这里我们以消极类的综合分析为例给大家介绍我们的作答思路。第一:在开头简单概括题干的现象,给予观点评价。第二:分析论证。分析这类现象给我们带来的危害,也就是消极影响;分析出现这类型现象的原因。第三:提出解决这类型社会现象的对策。

其次,如何展开论述?在提出观点的部分我们一般要求简洁明了,而在中间论证的时候我们往往强调充实有效。因此我们可以在中间论证的部分展开。中间论证无非就是原因和影响。我们可以从多角度把原因和影响展开。第一种:主体法:个人、社会(企业)、国家;第二种:多领域法: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第三种:层面法:思想、监管、操作、制度。第四种:内外因法:内因、外因。

因此以一道题做示范。对于城管暴力执法这一现象,你怎么看。

解析:第一步:表明态度。对于当前城管的暴力执法这一现象,虽然说它是为了整顿城市容貌。但是这一做法我们是不予肯定的。我们应该改善工作方法,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第二步:分析论证。

谈现状。城管执法中出现诸多问题,面临着十分严峻的现实困境,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等现象严重。

谈原因。我们这里可以采用层面分析法。

首先是思想上: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

操作上: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城管执法人员是代表政府的,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然而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常发生。

制度上: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谈影响。我们这里换成领域分析法。

政治上:恶化了干群关系,背离了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宗旨。

经济上:无异于造成了一些社会底层群众的生活压力,失去了生活的来源。

文化上:渲染了一种不良的社会情绪,不利于培育理性平和的社会心理。

社会上:与打造宜居城市相背离。

第三步:提出结论。(常采用层面分析法,根据问题提对策)

1.转变城管执法理念。政府的管理人员更应该做的是优先考虑穷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适度降低行业管理的门槛,建立一批摊位费便宜或不收摊位费的公益性市场,实行分梯级管理,将为弱势群体提供公共服务作为政绩的重要标准来对待。

2.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使城管执法部门能够得到执法相对人的更大认同。同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处罚。

3.规范城管执法程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行政处罚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证据及暂扣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听证制度,审查决定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

因此,社会现象的综合分析,表态部分需要注意简洁明了。分析部分可以从主体法、多领域法、层面法、内外因法角度下手分析问题、原因、影响等。结论部分注意要有针对性,要根据问题或者原因提出。总之,社会现像类综合分析是对考生要求较高的一道题目,我们需要在明确基本作答思路的基础上,更要注重日常的积累,学会发散思维,成功应对面试中的社会现象类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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