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公安局2018年上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成绩及体检入闱人员名册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8年4月3日(星期二)
二、集合地点:宜宾市公安局大楼前旗杆处
三、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报考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附件备注栏标明“体检入闱”的人员参加体检)。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早上7:30前带上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1张2寸标准证件照及500元体检费在集合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不得佩戴隐形眼镜。
(三)女生有怀孕或生理期的,体检当日分组后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四)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吃早餐、不喝水)。
(五)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如有遗失责任自负。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原标题:宜宾市公安局2018年上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成绩公布及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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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宜宾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入闱人员名册.xls
宜宾市公安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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