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08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98号)精神,结合通江县公办中小学校用人需求,通江县2018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共220名,其中:高中教师40名,初中教师60名,职教师资15名,小学教师90名,幼教教师1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通江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时间的第一天。
4、学历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和职教师资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学科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小学英语、科学、计算机、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和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学科专科及以上学历。
5、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报考职教师资岗位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其他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具备招聘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不具备招聘条件的不得报名,否则资格复审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5、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6、不愿承诺招聘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上午8:00至24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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