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优秀农民的报考者需由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党支部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证明需写清楚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具体从事何工种或从事何生产经营项目,其中农闲外出务工的要出具务工单位证明材料并写清楚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从事何工种。
4.个体工商户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且报考者需为营业执照登记人。
5.近5年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选择户籍所在市职位的报考对象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公告》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贴上与网上提交相同的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依次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与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证明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且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各1份(需注明服务起始时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材料1份。服务期已满的报考对象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或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已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特岗教师已转聘为正式教师的,须出具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书面证明材料。
4.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2.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面试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之。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不明之处,请向雅安市委组织部咨询。
咨询电话:0835—2852153
附件:
雅安市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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