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调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因自动放弃调入资格而出现的缺额,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开展体检、考察与公示。调入人员在什邡市内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四、监督管理与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位。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选调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组织人事、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肃选调工作纪律
对选调过程中违规违纪的选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察资格,已经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选调工作由什邡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重点监督选调的各个程序和环节是否公开、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0838-8104558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0838-8101838
本公告由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什邡市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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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x
3. 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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