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江安县公安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22人公告(第一次)(2)

2018-04-17 14:57:19   来源:三江人才网    点击:

(三)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安县公安局2018年第一次招用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二)1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退伍证、符合优先入职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现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体能测试考试。

4、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四、考试:体能测试

时间: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地点:江安职业技术学校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依次为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测试。体能测试有缺考项目(含中途放弃)或2个单项及以上项目成绩为零的,不得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

总成绩=1000米跑成绩+引体向上成绩+10米*4往返跑成绩。

五、体检、考核政审与招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

根据招用名额按照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入职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如无符合优先入职条件的,按1000米跑、引体向上顺序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体能测试总成绩相同的,如有符合优先入职条件的,优先进行递补。

2、体检相关事项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招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招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参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初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政审

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成绩相同的,如有符合优先入职条件的,优先进行递补。

(三)招用

用人单位对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招用手续,考生应服从岗位调配。

六、合同期及待遇

(一)合同期管理:

此次招用岗位首次招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协商确定,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用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用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34112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江安县公安局关于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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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安县公安局第一次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doc

2018年江安县公安局第一次招用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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