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全国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18300人通知(3)

2017-05-19 15:17:15   来源:中国青年网    点击:

(四)优化管理服务

1.强化日常管理。省(区、市)项目办要加强本区域内项目管理的顶层设计,加大对志愿者的管理力度,定期开展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不断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合理有效处置,促进志愿者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加强试用期(前三个月)志愿者的管理,省(区、市)项目办通过调整岗位、解除协议等方式,促进人岗相适。原则上志愿者不安排在本人原籍所在县服务。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切实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志愿者保障力度和管理服务,妥善解决志愿者住宿、就餐问题,为志愿者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和支持。

2.加强地方项目管理。鼓励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加强地方项目的规范管理。地方项目按照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责任主体为省(区、市)项目办。地方项目志愿者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全国项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有条件的省份可探索地方项目与全国项目统一征集岗位、统一招募选拔、统一培训派遣、统一管理服务。各地须于当年10月底前和次年6月底前将地方项目名单报全国项目办审核、备案并进行集中公示。

3.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各地要切实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积极搭建就业平台,推动和落实好服务期满志愿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自主创业、户口档案迁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引导志愿者增强自主择业意识,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有效促进自主择业。

4.实施基层成长计划。各地要妥善做好志愿者户口、人事档案、社保关系等接转工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对志愿者实施岗位成长计划,制定明确的培养方案,在实践中锻炼,在工作中培养,在服务中成长,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与热情,促进志愿者扎根西部。

五、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意见和《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 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 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二)资金保障

1. 健全财政经费投入机制。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开展志愿者培训、宣传等工作。

2. 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各地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基于西部计划地域跨度较大、工作环境特殊、影响安全稳定因素较多等特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西部计划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3. 加大其他保障力度。鼓励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志愿者一定奖励。

(三)考核激励

1. 开展项目综合成效考核。进一步加强考核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全国项目办将采取科学有效的评估方式对各服务省(区、市)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和督导,根据各地招募到岗率、服务期间流失率、服务期满就业率、政策落实到位率、社会保险参保率、商业保险参保率、安全健康事故率等情况,对各地西部计划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对各地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考核评价。

2.开展志愿者岗位考核。6月30日前,各服务省(区、市)要认真做好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服务期满志愿者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见西部计划官网),服务单位根据志愿者工作情况出具鉴定意见,装入志愿者档案,作为享受政策的依据。各服务省(区、市)优秀等次志愿者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期在岗志愿者人数的20%。

3.加强志愿者资源库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健全当期、往期及扎根志愿者台账、人才库,加强对志愿者工作发展的长期联系,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颁发《西部计划服务证书》。服务证书是服务期满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扶持的重要凭证,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格式和编码,由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在集中培训时发放,服务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县(市、区、旗)项目办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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